陈明明丨发展逻辑与政治学的再阐释:当代中国政府原理
作者简介:
陈明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原标题为:《发展逻辑与政治学的再阐释:当代中国政府原理》。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40年,政治学在中国的恢复与发展亦近40年。今天的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成为世界上最有活力、最富于创新、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中国能够拥有这样的成就,必定有其成功的原因和道理,把这些原因和道理归结为“特殊论”或“例外论”,都会低估中国经验的价值。因此,向世人提供描述、分析和阐释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发展道路和现实经验的普遍化知识,并把这种普遍化知识变成知识体系,以适应中国学术自主发展的时代需要,是中国政治学的使命。这项工作的意义就在于,在“历史终结论”仍有影响的当下,它不仅看到了经过改革开放中国成为学术研究对象和内容的世界价值所在,而且看到了经过政治学理论和方法论的革命动员,中国也有可能成为学科新知识和研究新范式的重要来源。
一、重新认识中国
要使中国成为学科新知识和研究新范式的来源,需要知悉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为什么这样一个国家的制度和运作过程能创造奇迹,它对世界意味着什么?
关于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点:
第一,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或文明体国家。这一点见诸许多历史学者和政治学者的研究结论。文明型国家是指它是以文化而不是以种族为华夷区别的独立发展起来的政治文化实体,拥有自己独特的文明秩序和治理体制。中国不是那种原生文明之脉断裂之后在他种文明殖民的土壤上接续而存的次生国家,也不是那种奠基于基督教信仰的经过资本与强制相互作用而成的民族国家,中国的文脉从来没有断裂过,它是一个延续300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以中原为中心的政治文明共同体。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历史上有这样一个“中国”,它的语言文字、大一统观念、伦理本位、民本思想、郡县制、官僚制、尚贤制、中庸之道、地方自治等传统特征,源远流长,一脉相承。对这样的文明共同体来说,国即社稷,民为邦本,政道重于政体、治理胜于增长,民生优于民主,传统就是如此。在古代条件下,这个中国总是以一个个具体的王朝作为它的肉身,以儒家为主兼收百家的文化作为它的灵魂。由于文化的世俗理性和兼容并蓄的特质,也由于地理环境对外来竞争的限制,王朝在不同时期虽然不乏开疆拓土之举,但国家的取向不是征服性的;王朝在各个方面虽然守持世界帝国的理想,但国家的品性不是掠夺性的。这和1500年后借地理大发现而崛起的殖民国家是非常不同的。这个讲究民为邦本、重视民生、追求一统、拒斥乱世的传统对中国以后的国家发展、国家战略和国家性格构成了一种内在的约束。
第二,中国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多民族的超大国家。中国在19世纪中叶以后发生了巨变,资本主义全球扩张把中国拖入现代化的轨道,对中国的国家建设造成深刻的影响。中国面临着主权危机、权威危机和文化危机,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如资源压力(人均资源匮乏和分布不平衡)、民生压力(饥馑、贫困和难民问题此起彼伏)、政治压力(主权受损、中央空虚和地方势力兴起)、秩序压力(社会对抗和思想冲突日趋严重)、边疆压力(民族分离、边地管理失控和国土被迫割让)、追赶压力(如何在国际竞争中迅速缩短差距取得自己的尊严和地位),等等,其中最基本的压力是超大国家与人均资源贫弱间的尖锐矛盾。在理论上,如果国家所处环境过于险恶,条件过于严峻,要维护超大规模的多民族共同体,有效解决问题和应对危机,客观上要求实行集中权力,即政治统一。中国彼时的状况恰好不是政治统一,而是政治溃败,所以从19世纪中叶起,中国实际上处于克服权力散失、重建中央集权的运动之中。虽然不同时期也有分权的实践和呼声,显示出集权与分权的双重逻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交互运动,但总体上,集权的逻辑是主要的,这恐怕不是统治精英的好恶决定的,而是历史中活动的主体与环境及其压力的互动关系决定的。这是理解中国的一个基本立场。
第三,中国是一个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最大的现实。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政治基础、政治特征、行动逻辑、发展方向和行为边界。有人把中国的体制叫做党国体制,这大体不错。但是,这个党国体制不是外部输入革命的结果(尽管初始成形时受苏俄影响),而是根植于中国传统,受制于近代中国和外部世界的矛盾作用,采取共产主义革命的方式,试图摆脱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强制,解决中国问题,即由不发达状态走向繁荣富强的产物。这是党国体制的历史起源和历史合理性。没有这样一个体制,主权独立完整、政治统一和民族团结、大规模国民政治动员、相对完整工业化体系的建立,直到实现国家中心工作的转变、建立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体系、追赶科技革命和信息革命的新潮流、创造巨量的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等目标都是不可能完成的。这个体制所以能创造奇迹,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它具有很高的效能,用邓小平的话说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我们今天看到的两弹一星、航天科技、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大飞机、大数据、网络化、城镇化、攻坚脱贫以及惠及民生的诸多工程,等等,皆有赖于“集中力量”四个大字。
任何体制都是历史的,党国体制也不例外。党国体制最大的挑战是在发挥超强的动员组织能力的同时,如何能够有效地约束自己的权力。改革开放40年,党和国家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其实就包含着这个考虑。人们可以批评这些工作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批评在民主法治方面的用力远比不上对经济工作的推动。但站在历史的角度,一个时期只能有一个基本战略(所谓战略就是关于发展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比较安排),对于一个国情复杂、民族众多、人口尚未实现均富的超大国家来说,可取的战略首先是能够满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的体制。这样一个体制对世界而言,至少意味着,某种政治若能使绝大多数民众免于匮乏和不安全之苦,就具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某种政治若能程度不同改变原有的权力结构,展现了一种比此前更好的发展前景,就应有向世界表明自己优势的信心和向世界提供竞争性示范的可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命题,其意义就在这里。
二、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所谓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其实就是决定中国国家来路与去路的演进法则以及关联二者发展过程的内在规定。
毫无疑问,我们是从文明型国家的历史中走过来的,文明型国家的历史要义在于大一统。被古人视为“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的大一统,是王朝时代君主统治的一种界说,但大一统不仅是一种政治形态,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组织形态,后者为中国的文化和制度带来共通性,共通性则成为中国人凝聚的基础,由此大一统又成为中国人创造的生活与交往的文明形态。大一统在近代遭遇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的挑战而濒临解体,折射出中国文明的危机。解决文明危机是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一,它要在批判的基础上吸纳新文明,扬弃旧文明,即吸纳民主共和赖以存在的工业文明,扬弃传统帝制赖以存在的农耕文明;其二,批判和扬弃是一个解构的过程,但解构的指向是支撑专制国家的制度机制,而不是凝聚中国人的共同体;其三,在这个解构过程中,传统的政治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观念形态将被现代的政治形态和观念形态所替代,因此体现为整体转型,整体转型不是要摧毁大一统,而是把民主共和植入大一统,即在保全中国的前提下再造大一统。在政治上就是重建具有现代化取向的中央集权国家。没有这样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国就不能够在现代达尔文主义的语境中富国强兵,从而不能保全、延续和更新自己的文明,进而实现复兴中华民族的中国梦。这正是秦制以来衰败之中国和近代以来进入大变局之中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生历史碰撞显示出来的时代主题。在这里,历史逻辑揭示的是为回应现代化挑战而重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重建具有现代化取向的中央集权国家,关键是发动和实行“组织革命”,即把在现代资本主义冲击下溃散的中国社会重新组织起来,以构成现代国家的坚实基础。重组社会有不同的思想和方法,在20世纪,最有影响的理论资源不外乎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自由主义对个体权利的强调在秩序散失和国家存亡之秋不是无的放矢就是扬汤止沸;民族主义有动员之功却因止于上层操作怯于社会改革而失之于脱离群众。比较而言,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谱系中的社会主义,既以劳动平等思想和中国传统大同理想相契,也以对资本逻辑与专制制度的批判和现代人民主权观念相通;既以唯物史观的社会发展学说和传入中国的历史进化论思维相连,也以阶级政党的革命理念和苦秦久矣亟待改造国家的变革势力相接;既以人民整体利益与集体优先主义作为排除自由主义个体软弱的法宝,也以被压迫阶级与被压迫民族联合革命的国际主义作为克服民族主义狭隘的利器,因而站在了中国的思想高地。事实表明,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旨在克服社会分散化状态的组织方式,一种纠正资本主义分配和权利不平等的公共政策,一种打破时间限制以迅速完成财富集中和权力集中的赶超战略,一种在“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的时代推动现代国家建设的政治手段,一种在本质上被世界史赋予使命又和世界史交互作用的国家历史进程,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重建中央集权国家是其中重要内容)的拯救方案和必由之路。所谓理论逻辑就是关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政治叙事,其主要内容和关怀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以人民为历史活动主体,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在一国范围内如何获得了世界历史的意义,在众多主义的竞争中如何显示出无与伦比的理论价值。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如何建构二者的现实关联,既是一个认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论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逻辑中,起支撑作用的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实事求是;二是,群众路线;三是,改革发展。实事求是是实践逻辑的思想形态,针对的是文本中心主义,倡导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40年的改革开放中,它打破了“两个凡是”“先富共富”“姓社姓资”“计划市场”等一系列成见,极大解放了思想,从而极大解放了生产力。群众路线是实践逻辑的价值形态,本质上是对人民主体、人民中心思想的体认和遵从,它有三层含义:政治含义,指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方法论含义,指以群众为来源和归宿的政策形成过程;作风含义,指通过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来克服官僚主义。三者都深刻反映了政治成功与大众动员的相互依赖关系。改革发展是实践的基本内容,也是实践逻辑的绩效形态,所有的努力,都要落实在结果是否比原来更合理、更有效率、更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邓小平在其生命暮年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讲话中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反过来,“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因此,改革发展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实践的逻辑,在这个意义上说,就是源于中国革命历史,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融历史和理论于当代中国人及其政治共同体生存与发展之需要的行动逻辑。
三、当代中国政府原理及其意义
中国政治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把握这种特色所由产生的逻辑并将其纳入学理和知识的阐释框架,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学的首要任务。作为一个学科的政治学,其发展依赖于它对经验和历史进行学理化的分殊,知识化的处理,体系化的整合,通常可以是否提炼而成具有某种理论指南性质而又具有学术反思品格的政府原理来衡量。审察与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逻辑并上升为中国现代政府原理,不仅是政治学本土化的要求,也是政治学科学化的标志。
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和大工业的兴起,把地域的历史变成了世界的历史。世界史表现为资本主义采取国际分工的形式向全世界推行的扩张史。这个扩张带来四个结果:乡村从属于城市;未开化或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世界由此分裂为资本压迫劳动、城市剥削乡村、西方强制东方的不同态势,这一事实预设了通向自由和解放的道路并非唯有一途,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建设起来的新社会生活和组织模式也并非只此一家。马克思提出了他的社会政治革命理论,并预言社会主义终将取代资本主义。列宁则实践这一预言,在一国内部推动社会主义的前途,希望通过切断国际资本赖以存在的生命线,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导致资本主义体系的破裂和瓦解。如果说,马克思的理论在西方的意义上代表了工人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奴役而重建劳动代表制的努力,那么,列宁的理论在东方的意义上则代表了不发达国家经由工农结盟采取武装斗争方式以摆脱全球资本主义扩张而重建国家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为这一理论提供了新的经验。
第一,在世界史的结构强制下,不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并不必然具有把李嘉图式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国家发展的优势,恰恰相反,国际分工结构事实上堵塞了后发国家的发展之路,以至于这些国家越来越难以出现现代化理论所许诺的假以时日必见成效的现代化前景。在一般的理论中,克服外部依附的必要条件是政治上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即主权独立、政权统一、能有力进行社会动员和实施发展战略的国家。但是,在不发达国家,与这种外部强制相配合的还有一个反民主、反现代化的国内权势集团及其制度,剪除这个集团,改变这个制度,在不发达国家需要一系列条件。对中国这样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能够彻底把这些要求有机统摄起来的轴心组织、政治行动和制度安排,是共产党的存在,共产党的社会改造战略和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举国体制。共产党这种具有强大资源动员效能的组织体系,社会主义这种吸收资本主义大工业创造的文明,又反叛资本主义劳动异化本质的制度体系,以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体现了对现代性的继承和批判的双重维度,代表了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另一种现代化的道路和方式。这种现代化道路和方式的根本依托是强有力的动员型政党,它不是工业化国家议会制的产物,不是选举政治的工具,而是国家重建和社会重组的政治力量,它的存在反映了现代化对于深刻社会变革的强烈依赖,也反映了现代化对于有效权威的迫切要求。这是追赶现代世界的不发达地区的现代启示录: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建设即政党中心论,可能是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之外的第三条可行的政治发展道路。
第二,在当代世界,民主是最强大的时代话语,也是执政的合法性来源。民主的本义是多数决定,多数决定本质上是人民统治。把民主界定为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政府和竞争性博弈形成公共政策,是欧美民主的方程。这种方程并没有颠覆多数决定,只不过否定人民统治的直接性和现实性,把人民化为选民,把多数决定变为“多重少数人的决定”。它其实是市民社会和国家二元结构下资本逻辑的产物。在中国,人民统治通常被表述为“人民当家作主”,和欧美民主的政治哲学不同,人民当家作主在赋权上承认和尊重人民整体主义的价值,在构权上不排斥亦不迷信平等普遍的选举,在行权上强调国家与社会一致性的协商主义的回应、问责和共同参与,在维权上诉诸以人民名义设立的司法救济、行政仲裁、自治调解等机制,在控权上依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和群众监督。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有一系列政策和治理绩效在检验这一原则,其中,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有没有获得感,简言之,人民是不是国家公共事务的主体和参与者,是不是物质文化生活发展的受益者,都是测度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准。和当代政治世界的代议制度相仿,超大国家的民主也是需要代表的,但和竞争性的代议制度不同,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的政党并不是乔万尼·萨托利所说的社会某个“部分”,其代表制度也不是建立在不同利益群体的对抗性竞逐的基础上;相反,这一政党是作为凝聚全体人民力量的轴心,作为协调不同利益群体关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力量而存在。这种民主模式来源于既定的政治结构———它是一种“政党-人民”结构,不是西式的“国家-公民”结构。在西方政治中,“国家-公民”结构的发动机是资产阶级与市民社会,这种结构或是按自由主义的理路,大多数人(公民)经由利益集团和选举动员的对抗性过程来实现自由民主政治(如英国、美国);或是按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路,大多数人(公民)经由法团主义式的国家与公民的合作来实现社会民主主义政治(如瑞典、荷兰)。在中国,“政党-人民”结构的发动机是政党,政党通过工农联盟和统一战线,动员和团结各劳动阶层群众,形成国家与人民的整合。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政治的过程。它意味着整体意义上的大多数人经由阶级划分和政党动员,形成群众和人民的重合(在政治修辞上也可说公民与人民的重合)来实现人民民主政治,从而实现以人民为主体的福利分配和政治参与。
第三,在当代世界的国家治理中,和民主紧密相联的是法治。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法治根源于自然法和基督教神学的传统,“任何实在法,不论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都必须遵守自然法,否则将缺少作为法律的效力。”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自然法的东西———“礼”,所谓“法从礼出,以礼入法”,这个礼是古代中国的伦理纲常。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反映了传统社会追求的天道或正义原则。发展到现代,这种天道和正义原则转化为市民社会法律的“道德担当”或“正义承诺”,由此形成了法治的实质主义,即法律秩序的“合道德性”;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对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行使的可预期化要求又形成了法治的形式主义,后者表现为法治由一套明确而又可操作的形式规则所组成,法治秩序的存续端赖于法律的形式逻辑的完整推演(即法律秩序的“合规则性”)。由于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劳动与资本的紧张,现代法治体系的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间始终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当代中国的法治借鉴世界优秀文明的法治成果,但并非简单的拿来主义。习近平总书记说:“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中国的法治明确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个原则实际上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的统一。前者给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在现实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实质性要素,它必须符合共产党的宗旨和意识形态规定,党的领导被认为满足了关于国家、社会和人民何去何从的政治正确性规范。事实上,党的领导早已植入整个社会结构之中,这种领导地位既是一项宪法制度安排,因而构成法治的灵魂,也是一项现行政治的制度化的运行规则,因而构成了法治的边界。后者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在现实国家中治理的普遍性、公平性、稳定性、有效性。法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意味着党的领导纳入法治之中,于是便有了一系列普遍主义的宣示,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等等。它实际上反映了党治与法治“互嵌”的事实,表达了共产党对现代国家通过法治来满足可持续发展和善治需求的理念———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使国家的体制架构、国家的战略决定、国家的政策调整、国家的政治生活,不因领导人的更迭、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变化而改变,从而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如果说,现代西方政府原理是由代议制、分权和有限政府三个部分组成的,那么,当代中国政府原理又是什么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关于中国政治的权威表述。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这三个要素———政党领导、人民主权、依法治国就是当代中国政府原理的内核。如果稍作延展和变通,以和西方政府原理相互对照、相互识别和相互对话,也可以把由这三个要素支撑起来的当代中国政府原理概括为:代表制、集权和有效政府。代表制的核心要义是“政党-人民”结构中人民对政党的信托授权与政党对人民的近乎无限的责任,首先是有一个作为主权者的“我们人民”的整体利益的存在,然后是相应有一个作为超越社会各种力量之上因而可完整且集中表达这一整体利益的主体。因此代表制中的政党地位与功能要比代议制中的党派涵义要宽,即政党不是某个阶层、集团或社会一翼的“部分”组织,而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整体”代表,代表制也不单纯是代议制中关于组织政府、运作政府的构权制度,而是人民民主制度中整合国家回应社会团结人民的根本机制。集权的核心要义是政治上的集中统一,以此来维系具有深厚传统的多民族超大国家实行现代民主共和的大一统共同体。集权并不意味着排斥分权的实践,正如作为西方制度基石的分权体制也有集权的事实一样,集权在这里是国家基于历史和现实国情的基本约束而施行政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取向。有效政府的核心要义是依法治理和有效治理,离开治理的有效性来讨论政府大小和权利保障即政府有限性问题是不完整的,政府的财政规模和施政项目规模固然不可无限增长,政府的权力自然也是有边界的,但有效政府更为重视的是在治理目标和治理过程中政府权力与政府责任的对称性。换言之,有效政府不是笼统而言的小政府,而是讲究权责一致的强政府。
人类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政治理想,落实到原点不外乎安全、尊严与富足,能满足安全、尊严与富足的治理谓之善治或良治。现代政府原理应为通向善治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毋庸赘言,作为政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也并不因被赋予某种理论指南的期待而失去其学术反思的品格———当代中国政府原理能否最大限度实现人民的福祉,在多大程度能容纳既有条件下的善治要求,在治理实践中还面临什么挑战,如何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之笼,对世界不同国家的治理乃至全球治理将有何种贡献,都是可以继续讨论的。尤其是从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两个方面对这一原理进行检视,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学对于新知识体系和新研究范式的建设整合,在推进中国政治发展和中国学术自主发展的过程中,更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赫
文章来源:《政治学研究》,2018年第2期